html模版河北涉縣檢察院成功辦理一起執行監督案
正義網邯鄲4月17日電(通訊員 劉將將 付少玉)近日,河北省涉縣檢察院收到該縣法院關於江勝利申請執行監督案件的回復函,稱該縣法院已按照該院提出的涉檢民(行)執監(2017)號檢察建議書,將扣押的相機、手提式電腦等標的返還申請人,並將另行組成合議庭重新審查。

3月中旬,申請人江勝利到該院申請對該縣法院的(2016)涉執字第75號裁定進行執行監督。經查,江勝利哥哥江自華與郭中堅因民間借貸糾紛,被郭中堅訴至該縣法院,縣法院作出(2016)涉民初字第707號民事判決,判決江自華償還郭中堅135000元及利息,江自華未在判決確定的期除油煙機推薦限內履行,郭中堅向該縣法院申請執行,法院作出(2016)涉執字第75號裁定,執行人員依據該裁定到江自華居住處扣押銀行卡兩張,“佳能”照相機1部、“聯想”筆記本電腦1臺。

物品被扣押後,江勝利稱其提供發票和網購記錄等證據向法院申請執行異議,該縣法院並未受理,江勝利又通過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書仍被拒收,導致江勝利在執行餐廳油煙味異議期內未能成功遞交申請,後江勝利向該院民事行政檢察部提出執行監督申請。

該院查閱證據後及時與法院聯系核實瞭相關情況,確認屬實後向該縣法院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法院及時返還申請人江勝利所有的照相機和筆記本電腦,該縣法院已回函承諾五個工作日內返還餐廳排油煙

該院副檢察長王文麗表示,該院將嚴格按照“基層民行檢察工作推進年”專項活動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高法、高檢《關於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若幹問題的規定》,紮實開展執行監督工作,進一步加強與法院協作,對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執行不作為、亂執行等問題進行重點監督,加大辦案力度,強化執行效果,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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